商务部近日新修订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将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其中,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实行核准的要求,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其中,对中央企业的核准,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地方企业的核准,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为什么境外投资开办金融类企业不需要商务部核准
可以参考一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近日新修订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将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
《办法》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除金融企业之外的企业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其中,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包括出口我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说,我国境外投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如国际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境外投资主体和行业日益多元,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未能真正落实,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意识不强等,迫切需要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优化,为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8%,连续两年位列全球三大对外投资国。
《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实行核准的要求,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其中,对中央企业的核准,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地方企业的核准,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办法》明确了备案的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主要遇到哪些障碍
政治壁垒。这十年来,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路上除了遭遇文化差异、地理距离远、缺乏跨国企业管理经验等传统上对外直接投资都会遇到的障碍外,更为窘迫的是还在对欧美发达国家的直投和并购项目中遭遇各种政治障碍及非法律障碍,该等障碍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各种“不公平”审查。尤其是国有垄断行业向海外扩张时,背后的资本来源常会受到质疑,很多时候他们倾向戴上有颜色的眼镜看待我们的投资。其次,中国企业在出走前需要考虑目前的管理能力和人才能否支持自身迅速扩张。尤其是国有企业如果要走出去的话,一方面需要在体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以吸引具备全球化经验的国际人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反应决策时间方面与国外的要求也有一定差距。
另外,中国银行业在企业快速海外扩张的过程中所能提供的支持还极为有限。“目前全球十大银行中有三家来自中国,但是坦率地讲,我们中国的银行在国外的能力与外国银行相比仍有差距,虽然规模大,但手上的外币资金还比较缺,”梁锦松说。
第四个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后在如何保护投资以及保护员工方面的能力还有很大欠缺。
此外,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人民币升值,许多国外制造业企业开始逐渐把生产基地转出中国,“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在审批企业海外扩张方面也有一些顾虑,担心如果审批过快、过松可能会导致国内产业空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