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通过并购后再次出售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可以使并购公司获得更多利润.2.并购东道国企业方式的缺点。
对国际直接投资企业两种建立方式的进行比较
(一)并购东道国企业方式指对东道国已有的企业进行并购。
1. 并购东道国企业方式的优点。
第一,可以利用目标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可以获得对并购企业发展非常有用的技术、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同时还可以大大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
第二,可以利用目标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较快地进入当地以及他国市场,不必经过艰难的市场开拓阶段。
第三,通过跨行业的并购活动,可以迅速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增加经营方式,促进产品的多样化和生产规模的扩大。
第四,可以减少市场上的竞争对手。
第五,通过并购后再次出售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可以使并购公司获得更多利润.
2.并购东道国企业方式的缺点。
第一,由于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往往与投资者所在国存在差异,所以有时难以准确评估被并购企业的真实情况、导致并购目标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提高。
第二,东道国反托拉斯法的存在以及对外来资本股权和被并购企业行业的限制,是并构行为在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因素。
第三,当对一国企业的并购数量和并购金额较大时,常会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
第四,被并购企业原有契约或传统关系的存在,会成为对其进行改造的障碍,如被并购企业剩余人员的安置问题。
(二)在东道国建立新企业方式
1.建立新企业方式的优点。
第一,创建新的海外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
第二,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要简单。
第三,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
第四,对新创立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作出准确的估价,不会像收购海外当地企业那样会遇到烦琐的后续工作。
2.建立新企业方式的缺点。
第一,创建海外企业常常需要一段时间的项目经营建设期,所以投产、开业比较慢。
第二,创建海外企业不像收购海外企业那样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销售渠道,因此不和J于迅速进人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
第三,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