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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贸怎么收货款(大家好,我是外贸新手。我现在要给老外报价,我想写上收款方式。但是我不知道哪种付款方式比较好。)

时间:2024-03-2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报告 文档下载

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

个人外贸怎么收款?有了解的吗?

作为个人外贸从业者,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收款:
1. 银行电汇(T/T):向客户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让他们通过电汇方式将款项汇入您的银行账户。这是一种常见的收款方式,需要您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给客户,并确保及时核对和确认收款。
2. 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选择在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账户,如PayPal、支付宝等。这样您可以通过生成收款链接或提供付款二维码等方式向客户发送收款请求,客户可以使用自己的支付账户进行付款。这种方式通常较为方便,但需要留意平台的手续费和限制。
3. 报关付款:如果您通过海运或航空运输发货,您可以要求客户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前支付款项给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客户达成协议,要求他们需在货物运输前进行付款。
4. 货到付款:如果您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且对方具备一定的信誉度,您可以协商货到付款的方式。这意味着您将货物先发货给客户,然后客户在收到货物后进行付款。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与客户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支付条件和条款,并保持沟通和记录所有的交易细节。此外,确保您了解与所在国家/地区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便合规运营。在收款过程中,也要留意潜在的支付风险,避免欺诈和不可靠的交易。

外贸收款渠道有哪些?

最常见的就这三种方式:
汇款:

“汇款”也叫“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分为三种方式:分别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托收:

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同样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

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从性质上讲,信用证结算首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这与汇款、托收结算方式的商业信用性质不同,因而比汇款、托收结算收款更有保障。

目前全球信息越来越便捷,使用比较多的是直接办理多币种的账户,自己操作汇款、兑换、转账,比如美国CBi银行、神州付等等。

大家好,我是外贸新手。我现在要给老外报价,我想写上收款方式。但是我不知道哪种付款方式比较好。

LZ你好!
我做外贸一年多,希望能帮到你。

现在常用的付款方式有L/C,T/T,Paypal,Western Union,MoneyGram等等...

你最好请教一下你公司的外贸老手,问下公司是否经常用L/C来付款,如果不是,那就写上T/T吧,T/T电汇付款现在一般都是采用30%定金+70%余额(出货前付清)的方式。

至于你说的其他付款方式需要申请账号的问题,个人建议你先在公司沟通一下,看公司之前常用的付款方式是什么,这样不至于盲目而给公司造成损失也给自己带来不便。

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请告诉我,希望我能解除你的困惑。

国际贸易中买方收货和买方收钱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交易方式有:1,现金交易2,汇票交易3,信用证
  1,现金交易就不用解释了吧!买方付现钱,卖方给货(根据合同可能先付x?%货款)
  2,汇票,就是给汇钱,和现金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银行或者邮局受了手续费。
  3,以我的经验,强烈推荐使用信用证。
  信用证的工作原理: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 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0)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 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银行先替买方垫付货款,银行承担了交易过程中的一部分风险。挺好的!还方便!
  强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