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从2021年起,所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接受监督检查。此外,通知还要求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时,应对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并建立健全双方权益保护机制。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可查可追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根据通知,从2021年起,所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确保程序规范、标准统一。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重专业能力和诚信记录,不得以其他非正当手段影响选聘结果。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接受监督检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时,应对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并建立健全双方权益保护机制。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可查可追溯。
这一系列规定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会计财务管理,提升审计质量和透明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从业规范和标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